說明:
一、依據本縣衛生局113年11月8日雲衛食字第1137001802號函及本縣113年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執行事項辦理。
二、考量現代社會飲食多元化、食物外送平臺日益便利,校園開放外食訂購案,衍生諸多交通安全、食安、環保等相關問題,本府業於109年5月5日府教體二字第1090525017號函(諒達)及109年8月26日府教體二字第1090549028號函(諒達)分別提供建議參考作為與各面向建議及優良範例各1份供參。
三、承上,為降低學生因訂購不合格食品而導致健康風險,由本縣衛生局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規範及衛生檢查績效優良的商家名單(「113年度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通過名單),優先推薦給學校教師員工生及家長參考,降低外食風險。
四、旨案評核通過名單已公告於本府教育處公告網,請學校公告於學校網站、校園公佈欄或其他方式讓教師員工生及家長易於收悉。
五、本縣北辰國小等10校中央廚房暫不對校外供餐。